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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讀] 2014年12月31日,國家衛(wèi)計委頒布了《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包裝飲用水》(GB19298-2014)(以下簡稱“新國標"),明確規(guī)定“不得以水以外的一種或若干種成分來命名包裝飲用水"。
“礦物質(zhì)水、富氧水、小分子水、弱堿性水……看得我眼都花了,真不知道該喝哪種水了!"元旦期間家住湖西路的宋女士家里來了不少客人,1月2日她來到家附近的超市想買兩箱飲用水。進超市一看,貨架上名目繁多的飲用水讓她眼花繚亂,不知選哪種才好。從明年起,讓宋女士看不懂的飲用水貨架也許將是另一番面貌。2014年12月31日,國家衛(wèi)計委頒布了《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包裝飲用水》(GB19298-2014)(以下簡稱“新國標"),明確規(guī)定“不得以水以外的一種或若干種成分來命名包裝飲用水" ,對除了飲用天然礦泉水以外所有直接飲用的包裝飲用水進行統(tǒng)一規(guī)范。新國標將于2016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
現(xiàn)象:飲用水頂頭銜身價翻倍
在湖西路附近某超市,記者看到,貨架上十余個品牌的近30種飲用水中,有9種頂著頭銜,除了去年剛推出的富氧水,還有市民較熟悉的礦物質(zhì)水、小分子團活性水等。頂上各種頭銜后,這些飲用水變成了“水中貴族"。某品牌450毫升裝的富氧水每瓶售價3元,而同一品牌596毫升裝的天然礦泉水售價為1.5元,596毫升裝的純凈水售價1.2元。另一品牌500毫升裝的小分子團活性水的售價則為3.6元,只有礦物質(zhì)水的售價與純凈水相差不多,500毫升裝售價2元左右。
市民:廣告說啥好就買啥喝
看上去“高大上"的飲用水頭銜,令許多市民有些發(fā)蒙。他們告訴記者,自己購買這些頂頭銜的飲用水時并非因為知道它有什么好處,而是聽信了商家的廣告宣傳。市民董女士告訴記者,她是被某品牌富氧水一瓶相當于“漫步森林2小時"的廣告吸引,才買來和全家一起飲用。“既然叫富氧水,肯定比一般的水多加點兒氧吧,肯定有點兒好處的吧。"董女士說,她經(jīng)常購買一些商家大力宣傳添加了某些成分的飲用水,雖然比純凈水價格高,但她覺得一兩元錢的差價可以接受。
“我媽媽幾天前買了兩箱富氧活性水給家人喝。說實話,我并不知道這個對身體是否有好處。"董女士的兒子指著貨架上的某品牌富氧活性水說。對于新國標出臺,他覺得是好事。“還是規(guī)范一些好,名字叫得亂七八糟的,老百姓只能看人家的廣告宣傳,也不知道到底好不好。"
新國標:不得以水以外的一種或若干種成分來命名包裝飲用水
記者查閱了新的《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包裝飲用水》(GB19298-2014),發(fā)現(xiàn)新國標將代替GB19298-2003《瓶(桶)裝飲用水衛(wèi)生標準》和GB17323-1998《瓶裝飲用純凈水》,涉及新國標指標的以新國標為準,標準實現(xiàn)了統(tǒng)一。新國標明確規(guī)定,當包裝飲用水中添加食品添加劑時,應在產(chǎn)品名稱的鄰近位置標示“添加食品添加劑用于調(diào)節(jié)口味"等類似字樣。包裝飲用水名稱應當真實、科學,不得以水以外的一種或若干種成分來命名包裝飲用水,這些規(guī)定的適用范圍包括除了飲用天然礦泉水以外所有直接飲用的包裝飲用水。
新規(guī)將于2016年1月1日起執(zhí)行,也就是說,從明年開始,目前市場上非天然礦泉水的富氧水、礦物質(zhì)水、小分子團水等命名方式都不能再使用了。那么,對于已推出富氧水、礦物質(zhì)水等飲用水產(chǎn)品的企業(yè)來說,它們將如何執(zhí)行新國標呢?記者打咨詢了在2014年推出“富氧水"的某飲用水生產(chǎn)公司,該公司市場部一名工作人員表示,相關問題必須通過郵件向公司負責人咨詢。
[來源:中國食品科技網(wǎng)]